台中市北屯區大坑國民小學學生緊急傷病處理辦法
一、依據: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。
二、目的:
(一)加強學生在校內活動之安全、確實掌握學生動態,避免意外事故發生。
(二)成立緊急傷病處理工作小組,以減少因缺乏處理知識而導致延誤就醫。
(三)避免與家長間發生法律糾紛。
三、傷病處理流程:(流程圖見附件一)
(一)事前預防
1. 定期檢查、補充及維護急救設備。
2. 安全教育訓練:
(1)加強學童安全教育宣導。
(2)定期舉辦初級及高級急救員訓練。
3. 建立緊急聯絡網:
(1)成立校園緊急事件處理小組(見附件二)
(2)建立家長緊急聯絡電話名冊(每學期開學一週內,請級任 老師上學務系統更新學生家長緊急聯絡電話)。
(二)緊急事故發生之處置:
1. 一般傷病(無立即性傷害之傷病):
學生在校內發生事故,由老師或同學護送至健康中心處理,由護理師做初步評估及處置後再視情況需要,由護理人員或級任 老師通知家長送醫治療,並報告學務處。
2. 緊急重大事故(有立即性傷害或繼續性傷害或危及生命之虞者):
學生發生重大事故時,由老師或學生緊急通知護理人員前往處理,並通知家長及學務處會同處理,視狀況需要通知救護車送醫救治,由護理人員、導師或學務人員護送就醫(以二人為原則),等待家長到達醫療院所,將各項事務交代清楚後,返校報告處理經過;護送學生就醫老師之課務問題由教務處安排。
3.特殊狀況:
發生緊急重大事故家長無法聯絡上者,依學生健康狀況暨緊急連絡人電話聯繫;若急需就醫者由護理人員、導師或學務人員護送就醫。
(三)事後處理:
1. 建置完整的傷病處理紀錄,並定時呈報校長於校內公佈。
2. 主動慰問、關懷癒後情形。
3. 協助個案身心復健、學生保險申請及學習輔導等事宜。
四、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,若有修正亦同。
台中市北屯區大坑國民小學學生緊急傷病處理工作小組一覽表
職 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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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 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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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 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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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督導、會議主持及重大事件之決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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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務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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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緊急傷病工作之計畫與溝通聯繫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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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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負責安排護送老師代課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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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務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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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統籌規劃校園環境安全事宜。
2.負責緊急傷病處理所需物品採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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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組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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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統籌規劃學童之心理輔導與復健工作
2.負責傷患之心理輔導與復健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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訓育組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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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負責學童校園安全宣導
2.重大傷病事故通報教育部
3.規劃護送事宜
4.協助學童護送人員順序之安排事宜
5.辦理校內相關急救訓練課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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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級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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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緊急傷病時負責連絡家長及若是他人造成之傷害,需立即通知雙方家長;並告知學務處。
2.主動或被動發現學生傷病需送至健康中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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護理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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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負責學童緊急護理、呼叫119、通知學務處
2.學童之衛教指導及追蹤事宜
3.書面表格記錄建檔
4.支援護送事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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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長會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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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家長說明緊急傷病事故處理之重要性與反應家長學生意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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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 1.支援護送就醫處室順位:
2.護理師代理人:學生傷病送至健康中心,護理師因公出差或請假其代理人
順序如下:
(1) 訓育組長(2)輔導組長(3)學務主任
3.各負責人請假或出差時,由職務代理人協助處理。
附件三 台中市區域緊急醫療網所屬急救責任醫院
醫院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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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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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診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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慈濟醫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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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豐興路一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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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-253633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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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軍台中總醫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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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太平區中山路二段348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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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-23934191#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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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醫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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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育德路2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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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-2205-21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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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醫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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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201台中市南區建國北路一段110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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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-2473-95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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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新醫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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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惠中路三段36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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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-225866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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澄清醫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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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四段966號 中港院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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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-246322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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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榮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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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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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04)23592525 轉 36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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